一、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开
如有需要,阁下可前往相关所在地的交警部门进行查询。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报告之日起,需在十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书分别送达到事故双方当事人手中,同时向他们详细告知申请复核、调解乃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具体权限以及时限。
一方面,所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论为基础,对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相应责任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出的一种具有高度技术性的结论文件,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结论具备拘束力或执行力。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以下五大主要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车辆、道路及其周边环境等基本信息;
(二)各交通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及事故产生的原因;
(四)责任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和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及出具日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怎么办呢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的,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开”,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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