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书面的欠据效力,它属于待决状态,必须通过其合法授权的代表代为核准后,欠据方才生效;
若未能得到合法代表的核准,那么该欠据将失去约束力;
而不满八岁的未成年书面的欠据法学上被认定为无效。
8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群,尽管心智仍未完全发育成熟,但他们已具备一定程度的辨识能力,因此,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他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独力完成一部分民事法律行为。
这些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纯粹出于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接受他人赠与等情形;
另一类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水平相匹配的民事法律行为,如选购符合自己需求的学习用具等。《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未成年写欠条是否有效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效力是待定的,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则欠条有效,反之则无效;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无效的。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同意是指事前同意,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同意;
追认是指事后追认,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才能对该未成年人发生效力。
但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赠予等;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购买一定的学习用品等。《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写的欠条可以起诉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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