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男方还一直纠缠怎么办
夫妻离婚通常意味着二者之间的婚姻同盟正式瓦解,假如对方仍旧整日不依不饶地纠缠个没完没了,可以适时地采取下列几种适当的应对之策:
首先应当设法找到对方进行诚挚而深入的交谈,尝试化解矛盾,恰如其分地权衡其中的得失利弊及其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
倘若对方依然故我,甚至在电话中趁机烦扰滋事,可考虑先行对相关通话内容进行全程录音取证,再将这份音频记录材料提交给当地执法机构报案寻求解决办法,请警察出面干预。
若遇恐吓情况,建议尽可能通过现场证人和录音摄像等方式积累充足的证据资料,一旦拥有了扎实的证据链条就可以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或者向警方报案,请求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离婚了男方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男方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男方还一直纠缠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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