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生育小孩后什么情况下可以送给别人抚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以下情形之一进行送养情形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适用原则:
首先,生父母若因存在特殊困难而导致无法独自抚养孩子;
其次,生父母需取得双方的同意方可进行子女送养行为;
再者,待另一方配偶去世后,若死亡方的父/母有意愿要求领养该未成年子女时,他们具有优先抚养权,且在正式送养前应先征询其意见。
在送养程序及条件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为满足领养条件,必须符合如下标准:
首先,自身状况应为无子女或仅有一个孩子;
其次,必须具备良好的抚养、教育以及护佑被收养人的能力;
再次,需保证自己没有传染性或其他可能影响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病症;
另外,个人经历中不得存在任何有害于被收养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或刑事处罚纪录;
最后,领养申请人年龄需达到三十岁以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父母生而不养孩子是否要养父母
父母没有尽到养育孩子的责任,在年老后子女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出现父母对子女没有尽抚养义务情况的,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是却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对抗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生育小孩后什么情况下可以送给别人抚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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