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保金是3%还是5%
工程质保金采收率为工程总造价的3%之基准设定。
具体而言,该项资金乃由承包商按建设业主之具体需求与要求,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署生效前,提前上交给建设业主,以此确保建筑施工过程及最终成果的质量标准。
在进行工程项目期间,发包方需遵照双方的合约协议保留相应保证金。
建设部发布了一份格式化合同范本,明确规定质保金应占工程总造价的3%,大多数工程项目均遵循这一基准和比率进行执行。
若在质保期内,承包商未能履行对建筑工程的修理义务,则建设业主有权自行聘请其他人员进行修复,而费用支出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签署之日起满质保期限之后,建设业主必须向承包商全额支付未使用部分的质保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二、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比例
大多数项目的质量保证基金准备金率不超过百分之五,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最新规定是百分之三。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没有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照执行。但对于一些新的或有风险的项目,发包人将预留很大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基金,作为对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质保金是3%还是5%”,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