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回迁房在拆建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修缮责任。
若施工企业未能履行其修复责任,相关主体有权转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解决方案。
此次涉及的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其中的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交付用户前应当具备一定的质量保障期。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的建设工程拥有大致如下的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此类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被规定在设计文件之中;(2)屋面防水工程、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卫生间、房间以及建筑物外墙面的防渗漏,它们的保障期通常为五年时间;(3)用于供暖与制冷系统的设计保障期为两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相应的保修周期通常设定为两年。
对于建设工程的其它项目,则应该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保修合同,以确定详细的保障期限。
建设工程的各位用户要注意了,以上提及的各种保修期限是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起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鉴定是否为危房,一般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是以签订的购房合同的约定为准。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回迁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