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学校被学生打了怎么办
以保护公民人身权益不受侵犯的根本原则为依托,任何主体均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无法定行为能力或行使法定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须委托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您首先需要尝试与校方取得联系解决问题;若学校未能妥善处理,您可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警方帮助。
对于涉及到的打架斗殴事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若是单纯的故意伤害案件,属于“侵害人身权”范畴的犯罪行为,若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则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当这种行为被界定为任意殴打他人时,则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若导致受害人受轻伤以上人身损害、或者在携带凶器的前提下实施任意殴打行为的,将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后,若涉及到双方聚众斗殴的情况,同样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通常要求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方可被认定为涉嫌“聚众斗殴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学生在学校食堂中毒学校要担责吗
学生在学校食堂中毒学校一般要担责。学校食堂没有对外承包情况下,由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情况下,由承包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在学校被学生打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