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破裂一个孩子8岁一个7岁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不会因此而消失。
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由父亲或母亲亲自抚养孩子,这个孩子都仍然被视为父母亲共同的子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开人世之后,不论男女,他们对自己所孕育的孩子仍然保留着抚养、教育及保护的法律权力以及责任。
至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我们应以母亲亲手抚养为基本原则;若孩子已经超过了两岁,但是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我们则应该参照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断,并依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予以妥善的裁决。
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我们必须充分考量孩子的真实意愿,尊重孩子的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该如何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一方不肯自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且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感情破裂一个孩子8岁一个7岁一般怎么判”,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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