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借据而缺乏转账记录可能会对诉讼的胜诉率产生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其他相关证据来进行分析评估。
尽管如此,当事人仍有权提出诉讼请求,然而,能否获得胜诉判决则并非必然之事。
在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我们不能过于轻率地将借据视为唯一且全面否定其他证据证明力的债权凭证。
在综合考虑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各自的诉辩陈述后,如果发现出借方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及交付过程与正常的生活常识和高度盖然性的标准相悖,存在显著的不合情理之处,以致无法通过这些证据就借款的确切交付形成确信无疑的意见时,那么就应当认定该笔借款并未真实交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
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没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果除借据外,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则法院不会认定借款交付的事实。
因此,在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应该保存好其他可以证明借款履行事实的证据,例如寻找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借款双方之间的对话录音等方式作为日后争议的必要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转账记录的借条会胜诉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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