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可以追诉利息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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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借款凭证未明确约定利息,则无法提出利息追溯索赔。根据相关法规,借款协议中未详细约定利息则无权要求补偿;自然人或个体商户间模糊的利息约定不受法院支持。利率不超银行市场平均贷款利率四倍受保护,超出部分无效。出借方预扣利息,本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借款人可提前还款,按实际期限计息。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可以追诉利息吗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可以追诉利息吗

对于未明确约定利息的借款凭证,将无法提出关于利息的追溯索赔申请。

借款协议相关的法规如下所示:

首先,若借款协议中未曾详细约定利息事项,则无权要求对方支付任何利息补偿。

其次,在自然人(或个体商户)间订立的借款协议中,如对利息事项的约定模糊不清,法院依法不会予以支持。

第三,若在签定合同时约定的利率未超出一年内的银行市场平均贷款利率的四倍范围,那么此类利率将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如果约定的利率超出上述限额,其中溢出部分的利息被视为无效,借款方有权利向出借方索回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

另外,如果出借方因某种原因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人民法院应依实际到账数额认定本金的价值。

最后,除非事先在借款协议中有另行约定,借款人可以选择提前归还欠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限来计算相应的利息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案件能主张利息吗

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不可以主张利息。如果债务人逾期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支付超出还款期限期间的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利息,由法院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可以追诉利息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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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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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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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
口头约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你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才可以。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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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口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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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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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但是这种合同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关系,一旦一方否认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另一方很难举证,所以最好还是留下书面的证据。也就是俗话说得“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没有书面,至少也要有第三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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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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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利息问题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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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包括哪些内容,借条对利息约定过高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借条包括哪些内容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要借钱,那么怎样写好一个借条就变的很重要。一般来说,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
1、出借款人、币种、
2、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
3、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4、利率:和利息不一样,%利率为年息,‰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5、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6、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
7、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
8、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二、借条对利息约定过高怎么办对于借款的利息,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统一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如何支付借款合同的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条约定利息不明可以不还钱吗
[律师回复]
一、借条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借款利息过高可以不还钱吗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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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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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还款时能要求支付利息吗
[律师回复] 借条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还款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的几种情况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无息借条: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借条,借款人在约定借款期内不用支付利息。但对于无息借条,借款人到期不还(约定还款日期的)或经催告不还的(无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催告后的利息,利息数额参照银行同等贷款的利率计算。
有息借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借条中可自由约定利息,但约定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国家是不予保护的。
另外,根据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综上,是否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借贷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决定。笔者认为,出于维护出借方利益出发,若出借方选择无息借贷方式,应明确约定好借条还款日期,或虽未约定明确还款日期,但应将催收还款情况以证据形式进行固定,以确保主张利息权利的行使。出借方选择有息借贷方式的,约定利息可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不发生违约情况下,出借人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发生违约情况,也可以支持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
虽然在借款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但是逾期没还款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的,必须按照同期银行利率。可是在约定时间内还款,要求支付利息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利息是多少?
[律师回复] 简单地说:如果指借条的有效期,那没有限制;如果指借条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从未主张过权利的,那是20年。如果已经主张过权利的,那从主张之日,受法律保护期限是2年。  
一、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其实指的就是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2、《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第2项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  
1、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  
2、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应特别注意: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如有证据证明曾经主张过权利的,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当然就算不能胜诉,但借条还是有效的,只是法律不保护了而已,对方如果愿意还,当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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