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别人的车刮伤后走了算逃逸吗
1、在行车过程中意外擦碰他人车辆,却未留下任何痕迹并离去,若此行为明显体现出肇事者已知晓事故发生但擅自离场,可判定其行为构成肇事逃逸之嫌。
依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肇事者逃跑所带来的所有责任均由肇事者独自承担,不过,如有充分证据证实另一方当事人也存在过失行为,则可酌情减轻肇事者应负的责任。
2、当然,个别情况下,如肇事者对所碰撞的细节浑然不知,且在事后被对方要求索赔时才被告知,此时肇事者并不属于逃逸,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调查与处理流程,通过保险公司评估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此外,需特别强调的是,“交通肇事逃逸”,即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何种原因,只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皆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把别人的车刮了走了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明知把别人的车刮了,为了逃避责任驱车驶离现场的,属于逃逸。
汽车刮蹭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除驾驶证12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领取。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把别人的车刮伤后走了算逃逸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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