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公安部门自行裁决的重要凭证,具有至关重要的法律地位。
责任认定书不仅是公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以及限制驾驶资格等严厉制裁时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介入协调的依据。
此外,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可被视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交通肇事者是否启动司法程序的关键性证据。
更为重要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样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及民事侵权纠纷中定罪量刑和赔偿责任确认的可靠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所明确记载的内容来看,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它具备了文书的基本属性,由于其由公安机构悉心编制而成,因此应被归类为正式的公文证书,并拥有极高的证明力度。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以来,公安部门甚至将对道路外发生的事故也纳入到了认定范畴之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予以澄清,虽然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并在认定书中予以载明,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已明确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能成功吗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能否成功,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认定书打官司能认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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