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吊销驾驶证怎么样可以恢复啊
在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驾行为而被吊销的情况下,待相关期限届满后需重新参与相应的理论和实践考察科目,通过所有考核项目方能再次获得驾照许可。醉驾所对应的行政惩处尺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肇事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制措施控制至清醒状况,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还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若肇事者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为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则同样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十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重获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
最后,饮酒或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触犯刑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吊销驾驶证从何时开始算
醉驾驾照吊销计算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起点。醉驾除了要吊销驾驶证,还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驾吊销驾驶证怎么样可以恢复啊”,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