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
当您在超市购置商品时遭遇了过期的食品情况,首先应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第14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利向销售方或者生产商提出退换货请求,并且同时还享有要求销售者承担食品价款十倍,或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三倍的赔偿责任;若赔偿金额未达到一千元,则必须向消费者赔付一千元的NotFound(未找到)责任补偿款。在遇到此类投诉问题时,您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
通过友好协商与商家达成共识;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请申诉调处;寻求法律机构的援助权益或者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如若协商无果,那么您便可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该部门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展开审查与处理,一旦发现涉及刑事犯罪领域,将会依据程序将案件移交给公安局立案侦查。在处理这类型的市容问题过程中,保存好各项相关证据至关重要,比如购物发票、食品包装物、图片影像等等,以支撑您提出的合理诉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进行处理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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