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扰乱社会治安被抓进去了有什么办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其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定问题,干扰治安的不当行为会被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对于行为人的具体惩处,应当依据他们所实施的具体行为而定。若行为人涉及诸如聚集众人进行斗殴、故意损毁公共财产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可以对其处以最轻为五日到最长十日的拘留,同时附加最多五百元的罚款处罚。
然而,倘若此类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恶劣影响,行为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在下限十日到上限十五日内的拘留,并且可能受到不超过一千元罚款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明确规定:
当聚众以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且情节严重至使工作、生产、零售业以及教育、科学研究、医疗事业无法正常运行,并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时,对其中主要成员,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那些参与其中但作用相对较小的人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扰乱社会治安罪如何量刑
对扰乱社会治安,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量刑处罚标准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扰乱社会治安被抓进去了有什么办法”,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