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知道房子有没有做抵押
通常而言,未经抵押的房产在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他项权利」(亦即紧接在房东姓名、所在地址、占地面积等基本信息之后的部分)一览中应当呈现为空白;反之,若该房产已被抵押,则会在此栏中有所记录。
因此,通过查验房产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利」是否载有任何内容,即可判断出该房产是否曾进行过抵押贷款。
其次,购房者还可前往房产管理机构调阅相关档案资料。
房产管理机构专设有房地产档案系统,对于每栋房屋的抵押、交易等详细信息均能予以查阅,从而有助于广大市民防止购买抵押房或其他存在问题的房屋。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怎么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
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知道房子有没有做抵押”,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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