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行驶证丢了怎么办
若您的行驶证不幸遗失,则必定要前往您所在地区的汽车管理机构进行提交补领申请。
在这里,我们将详细阐述行驶证遗失后的正确补领程序以及所需的必要文件和证件。
首先,请您妥善携带以下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补、换发驾驶证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主亲笔签订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是外来人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车辆照片三张;
6.最后,若是您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那么还需要准备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整个流程完毕后,您将顺利得到一本崭新的行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二、驾驶证行驶证丢了应如何处理
行驶证和驾驶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在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时,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照片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行驶证丢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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