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关于法院在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所遵循的甄选标准,通常是依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为主要依归。
以下是对此作出的详细说明:
首先,针对不满两周岁的非婚姻关系中所诞生的孩子来说,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判定给予其母亲。
当然,若母亲在此期间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则可以由父亲享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致使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然而父亲却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
(3)由于其它各种不可抗拒的因素,鈡子确实不能继续同母亲生活下去。
其次,对于满了两周岁的非婚姻关系孩子来说,父母双方都希望能独自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此时只有在一方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前提下,法院才能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他/她:
(1)已经施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失去生育能力的;
(2)子女跟随着他/她一起生活的时日已久,为孩子提供一个新的生活环境将会对其成长造成显著且不利影响的;(3)父母双方均没有其他亲生的孩子,但另一方却有非婚生子女的;
(4)孩子在跟随他/她生活的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另一方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或者其自身状况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使得他们无法和孩子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私生孩子抚养权是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