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身份证选择遗失补办后,上一张身份证还能用吗
原有的身份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更换成新的身份证。
在办理完新的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并不会被新的身份证所覆盖或取代,依然能够正常使用。
当公众申请补办身份证时,其身份证上的编号将保持不变,而包括住址在内的其他个人信息通常也不会有任何变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唯一有所改变的部分即是证件的签发日期。
当相关部门对身份证进行核验时,就可以通过识别旧证已经失效,进而认定新证为有效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身份证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照片、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2、户口本;
3、居住证。
身份证办理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理身份证选择遗失补办后,上一张身份证还能用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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