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逆行与我相撞应怎样划分责任
若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是机动车辆或电动车,且另一方也是机动车或电动车的话,那么倾向于认为己方并不具备任何错误行为,因此事故责任应该全部由逆向行驶者负担;倘若己方对此次事件有疏忽,就要根据双方各自在事故中所产生的影响来判断责任分配比例,交警部门将参照此番考量给出权威性的责任认定书。
如果逆行者属于非机动车或行人,而己方则为机动车辆,那么在假设自身并无过失的情况下,该机动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出百分之十这一界限;若是非机动车或行人为恶意碰撞造成事故,那么机动车辆可免除所有责任。
当己方同样存在过错时,也要依据上述因素来权衡责任承担比例,交警部门将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以明确责任派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对方逆行我正常行驶有责任吗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如果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逆行与我相撞应怎样划分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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