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男方家暴孩子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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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离婚诉讼中,若男方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将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警方报告等,确认其暴力行为。为保护子女权益,法院将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非暴力方,即母亲。同时,法院会考虑子女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与父母的关系,尤其是年长子女的意愿。若男方无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法院更可能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诉讼期间男方家暴孩子怎么判

一、诉讼期间男方家暴孩子怎么判

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如若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此举无疑将会对法庭在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产生巨大影响。

法院将把优先考虑子女权益置于首位,致力于确保孩子在一个宁静、安定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首先,法院会全面搜集和严格审核涉及男方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涵盖了医疗档案、警方报告、目击者陈述等等,用以明确证实男方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一旦证据得到验证,法官将毫无疑问地认为男方并不适合作子女的抚养监护人

其次,法院会综合审视子女的年龄、性别、体恤安康状况以及与其父母的亲情关系等诸多因素。

针对年幼的小儿,作为母亲通常被视为更为适宜的责任人,特别是面对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形之下。

而至于稍微年长些的子女,法院会若他们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法院则会倾向于将抚养权交给母亲。

除此之外,法院也会关注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及能否为孩子创造出安定、平稳的生活环境等因素。

若男方无力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家庭环境,那么法院则可能更偏向于将抚养权判归母亲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诉讼期间要给抚养费

诉讼期间如果没有抚养子女的,是要给子女抚养费的。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诉讼期间男方家暴孩子怎么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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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家庭暴力诉讼离婚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
(一)写离婚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请求判决离婚;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的,会做记录,需人签字或盖章。
(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离婚。
家庭暴力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
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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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时根据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判决的。对于11个月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点。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这样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讼。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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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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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 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有家暴行为的,一般法官在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也是不会将孩子判给他的。因此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此时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这样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讼。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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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怎么搜集证据诉讼离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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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可以诉讼离婚吗,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律师回复] 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
能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相关法条如下:
《婚姻法》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现提供如下的几点以供参考:

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 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因为家庭暴力诉讼离婚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遭受家暴离婚该怎么办
1、遭受家暴离婚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6)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7)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2、除了离婚,遭受家暴一方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提起刑事自诉。
(3)重新提讼。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的审查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也可以不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处理。当事人对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讼。
(4)进行申诉。
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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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家庭暴力孩子归谁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但是在一方有家暴的情况下,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将孩子交给无不良嗜好的家长,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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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家暴没证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没有家暴证据,能够离婚吗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遭遇家暴却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离婚的,只是没有证据法官可能不会判决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方可以在
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行,
第二次没有特殊情况往往都会判决离婚的。
二、遭遇家暴,如何收集证据离婚
1、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2、向妇联投诉;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3、向居委会反映;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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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状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状要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起草家庭暴力离婚状的注意事项
书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书是引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状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状要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家庭暴力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起草家庭暴力离婚状的注意事项
书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书是引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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