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人选择逃避责任离开之后,作为担保人要采取果断的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深入理解自己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
这不仅能够防止自身无意中陷入无法承受之重负,同时也能为更好地衡量当前处境奠定基础。
其次,严谨评估贷款人的信誉度及还款能力,其中包括对贷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借款的真实意图,是否背负着其他债务,以及其收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再次,明确担保形式的性质。
若属于一般保证,则仅在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担保人才需承担相应责任;
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很可能需要先行承担起偿债责任。
因此,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显得尤为关键。
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从而使担保人能够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最后,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债权人的追索。
一旦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偿债请求,担保人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并认真思考是否需要寻求法律援助。
总而言之,担保人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有深刻的理解,准确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在必要的时候,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无疑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人跑路了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贷款人跑路了,担保人如何自保”,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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