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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公证吗
关于遗产继承权公证的问题,如今已不再成为必经步骤。
继承人在处理财产继承事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先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随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或者省略公证环节,直接展开继承程序。
然而,虽无强制要求,但若能先行办理继承公证,便能有效避免诸多不必要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继承父母房产如何正确处理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即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
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公证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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