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抚养费纠纷方面,需要向法院提供如下五类重要材料:
2.离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离婚证书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二份;
5.预先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
在进行起诉时,首先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书,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果原告为个人,则需详细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居住地等信息;
若原告为法人组织,则需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
起诉书正文中应明确请求事项以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尾部需由原告签名或加盖公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抚养费对方没钱如何办
起诉抚养费对方没钱、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抚养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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