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有什么权利
精神病患者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其次,患者享有免于承担部分社会义务的权益;
此外,还包括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权。
在此基础上,患者有权力要求医护人员对其身体状况、心理状况以及其它涉及到私密性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第四个权利是疾病认知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病情相关的知识,要求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切身利益或是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向其提供全面且准确的疾病信息;
最后,患者还有权主张赔偿权。
若由于医生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而引发医疗失误或者事故,患者及其家属均有权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有监护权吗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权,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作为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并且精神病人本身也需要监护人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以下人员按顺序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精神病人有什么权利”,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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