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协议只盖公章生效
关于股东变更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还需提供完备的公司信息以备变更所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在面临股权变更时,必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道,股权转让协议书是一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
此类被视为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便当事人已经就合同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若未得到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确认,也无法判定该合同已经正式生效并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算是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有效的合同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只盖公章生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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