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了吗
很遗憾地告诉您,答案是否定的。
在接到离婚请求的同一天,当事人并无法通过前往民政局完成正式的离婚手续。
为贯彻实施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我国民政部门针对婚姻登记流程进行了明确且适当的调整,在离婚环节中追加了一段冷静思考的时期。
经过重新设定的离婚登记程序共计包含六个阶段,即提交申请、接受受理、冷静阶段、审查核实、完成登记以及发放证书。
设立一段适度的冷静思考时期,能够使得夫妻双方有时间去平复个人情感、对婚姻状况进行修复、以及做出反思与理性选择,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草率离婚现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哪渣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离婚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了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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