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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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判定方式如下:教唆或协助侵权者,与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两人以上分别侵权导致相同损害,只要一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所有行为人均需承担连带责任;两人以上分别侵权导致相同损害,但可明确区分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侵权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一、侵权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侵权责任的判定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任何人若是教唆或协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均应与该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若有两个及以上的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这些行为导致了相同的损害结果,那么只要其中任何一个行为人都足以造成整个损害,则所有行为人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如果有两个及以上的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并导致了相同的损害结果,但可以明确区分各行为人的责任大小,那么他们就需要各自承担与其责任相对应的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侵权赔偿责任是破产债权吗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

(2)可以强制执行

(3)债权成立时间在破产宣告前;

(4)无财产担保或者放弃财产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一)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权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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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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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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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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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查证侵权行为人的身份时,还应考虑纠纷的起因,知情人的反映,以及从网上“口水战”到现实纠葛的转化等各种情节,结合技术参数,通过综合分析的方式作出甄别。
4、被侵权人在通知网站经营商将侵权内容删除后,网站并未按通知要求删除的,可以将侵权行为人和经营网站一并列为被告,并要求共同赔偿,经过法庭审理,会最终确定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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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互联服务提供商查询侵权记录。前面已经提到,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任何上网数据做一定期间的记录,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还对保障名誉权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包括侮辱或诽谤他人在内的违法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机关报告”。该规定为查实名誉侵权的内容提供了法律保障。
3、受害人及时举报。举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向所载侵权内容的网站管理人员举报,现在很多网站都设置了类似“举报栏”的电子投诉系统,方便受害人在第一时间向网站发出举报信息;二是向公安或其他负有管理、稽查职能的行政部门举报,通过出警或查处记录实现对侵权事实的固定。
除此之外,在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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