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得以酌情免于提起公诉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犯罪情节微不足道且危害程度较轻,以至于被认为并非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死亡,也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会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已经进行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
第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第二种情况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三种情况是犯罪者获得了国家发布的特赦令并因此免除了刑事处罚;
第四种情况是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回;
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死亡;
最后一种情况是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罪全责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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