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众斗殴罪的确立及认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必须具备公然藐视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这一聚众斗殴罪的核心特征;
其次,当参与斗殴的人员众多且规模较大,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时,也应被视为聚众斗殴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三,如果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等地发生聚众斗殴事件,并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最后,若在斗殴过程中使用武器,则更应被视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人数是怎样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的人数认定具体如下:
第一,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是聚众斗殴的各方都要达到三人以上,而只须具备其中一方人数达到三人或超过三人,则对聚众斗殴的各方均能认定其聚众斗殴行为。当然,对其中明显没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一方,如仅有一人,也并未有纠集行为的,仍不能认定聚众斗殴。
第二,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要求首要分子必须纠集三人以上方能构成该罪,而应理解为“三人”这一人数要求亦包括纠集者本人。这是因为,聚众斗殴这一行为的主体必然不能排除纠集者本人,无论其是否到达现场,也无论其是否参与了直接的斗殴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聚众斗殴罪立案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