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其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他们的父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履行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第一,为了治疗及康复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等视为合理的费用;
其次,还需赔偿受害者因为工作受阻而损失的相应收入;
如果已经造成了受害者身体机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功能,那么还需支付相应的辅助器械费用及残疾赔偿费用;
最后,如果导致受害者生命终结,那么还要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成年人致人轻伤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分具体情况: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相对刑事责任人,致人轻伤不属于严重犯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3.未满十四周岁的致人轻伤,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致人伤残家长有何责任”,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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