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

最新修订 | 2024-05-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婚姻的撤销及自始无效判定,意味着在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指的是从法律上宣布婚姻无效或撤销时,即认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简而言之,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从未存在过,当事人不能享受合法婚姻带来的权益,也不需承担合法婚姻的责任。
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

一、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

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后,无效婚姻原自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涉及到的当事人也不再享有夫妇应享有的权益与责任。

原自始无效之意,即为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该类婚姻之时,方能确定该婚姻在法律层面上自始至终都不受任何形式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被撤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即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多分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少分。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一)因胁迫结婚的;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6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可撤销合同自始无效吗?
可撤销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中,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是包括五种的,比如说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己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撤销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之后是自始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合同被撤销的,此时该被撤销的合同是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合同被撤销之前,该合同是存在法律效力的,合同撤销之后,还会产生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合同撤销是自始无效吗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的合同是否自始无效
是自始无效的,但要确定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在合同撤销之前如果一方取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需要按规定返还;不能如数进行返还的,这就需要按对方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呢?无效婚姻和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一)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二)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四)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五)人民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一)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二)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起诉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请求人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撤销的合同是否自始无效?
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5条当中规定无效的,或者是经过人民法院确认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规定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被撤销后,双方不需要遵守合同当中的约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不同,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含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婚姻始终都不发生效力。两者看起来很相似,但是还是存在区别的,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

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对方或第三方的胁迫而缔结的违法婚姻。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由受胁迫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亲自提出。另外,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只能按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结婚是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调对弱势当事人的保护;而无效婚姻欠缺的则是婚姻的构成要件,强调对违法当事人的制裁。
2、失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但也有例外:《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则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是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是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伟大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是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尽亲属。四是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撤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只有一种情形,即根据《解释(一)》第10条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当然,依职权在无请求人的情况下也可宣告婚姻无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的合同是不是自始无效?
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无效的;认定可以撤销的合同都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行为人取得了财产就必须要返还;如果不能返还的,那么就需要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怎么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导读: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不同,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对方或第三方的胁迫而缔结的违法婚姻。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由受胁迫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亲自提出。另外,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只能按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对方或第三方的胁迫而缔结的违法婚姻。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由受胁迫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亲自提出。另外,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只能按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怎么区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区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
(一)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还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三)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申请撤销婚姻,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注意事项: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前者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后者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2、前者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提出,而后者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提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怎么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