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5-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无遗嘱时,未赡养子女仍有继承权。若有证据显示其无正当理由拒绝赡养,其他子女可主张削减或排除其继承权。提起诉讼时,需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诉状,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缴费立案。法院将安排开庭并通知当事人,庭审中将进行身份确认、权利义务告知、回避申请及法庭调查等程序。
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

一、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

对于未能履行赡养责任的情形,遗产继承问题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

首先,在老年人没有留下遗嘱的前提下,即便未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仍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其次,若有其他子女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赡养职责,那么他们可以提出主张,请求对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适当削减或者完全排除其对遗产的继承权

须明确,抚养与否并不会直接影响到继承权的行使。

然而,若被继承人明知继承人存在不孝行为,却仍然选择将遗产交由其继承,那么其他人便无法对此进行干预。

关于如何针对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提起诉讼,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正式的诉讼状;

其次,立案部门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则会通知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诉讼费用,待缴费完成后即视为立案成功;

反之,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会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该案;

第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繁忙程度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和书记员等信息,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还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

第四,开庭时,审判长会先确认当事人的身份,然后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最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继承人顺序及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
一键咨询
  • 173****4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4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如果是继子女死亡,要继承的是继子女的遗产:继母没有对该继子女尽抚养义务,就没有对该继子女的遗产的继承权。但如果是她丈夫死亡,要继承的是她丈夫的遗产:只要他们领了结婚证,她就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这与她是否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无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继承人其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
[律师回复] 本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应继份额的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的原则。应继份,是指继承人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应该分得的份额。本条第一款规定了遗产分配的一个总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等额的不同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属于这种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必须要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或其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对于这种继承人,应根据其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决定应照顾的界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是否
[律师回复] 本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应继份额的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的原则。应继份,是指继承人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应该分得的份额。本条第一款规定了遗产分配的一个总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等额的不同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属于这种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必须要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或其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对于这种继承人,应根据其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决定应照顾的界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继承人
[律师回复] 本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应继份额的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的原则。应继份,是指继承人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应该分得的份额。本条第一款规定了遗产分配的一个总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等额的不同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属于这种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必须要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或其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对于这种继承人,应根据其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决定应照顾的界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财产吗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
[律师回复] 本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应继份额的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的原则。应继份,是指继承人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应该分得的份额。本条第一款规定了遗产分配的一个总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等额的不同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属于这种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必须要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或其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对于这种继承人,应根据其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决定应照顾的界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规定,赡养义务人不赡养老人的,在遗产继承的时候,应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不赡养老人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当然这也不绝对。另外,要是老人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说明了把遗产留给子女的话,那么即使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是可继承遗产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不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是其能否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判断标准之一。
王某柱与吕某华系四川省双流县四圣村村民,两人婚后生下大女儿王某雪、二儿子王天某、小儿子王某宝。王某雪于嫁到邻村,虽然离家很近,婚后却很少回家看望父母王天某考上北京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每年只回家一次只有王某宝一直留在四圣村生活,王某宝结婚,婚后依然对父母照顾有加。王某柱与吕某华经营养鸡场二十余年,积累下些许财富。,王某柱脑血栓病发,王天某从北京赶回老家看望父亲,王某宝更是一直守护在病床前。唯独王某雪不曾来过医院,只是托人给父亲送过一篮水果。,王某柱去世,全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吕某华更是承受不住丧夫的打击,以自缢的方式离开了人世。
办理完两位老人的丧事,王天某与王某宝协商,父母留下的70万元遗产由王天某继承20万元,王某宝继承50万元,三间瓦房及一辆摩托车均归王某宝所有。王某雪未尽到贍养义务,故没有权利分割。
王某雪不服,将王天某与王某宝告上法庭。
1.请求判令由原告继承父母的遗产23万元及一间瓦房
2.请求判令被告王天某与王某宝配合原告继承上述遗产。
被告王天某与王某宝答辩称:王某雪多年来没有赡养过父母、父亲生病时甚至不曾去看望过父亲,即使父亲多次要求,她依然拒绝看望老人,致使老人含恨而终。故王某雪没有权利继承父母遗产。并举出父母医药费淸单、丧葬费淸单、同村20名邻居的证人证言、王某雪拒绝看望父亲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经过审查认为,王某雪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按照《最髙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不予支持原告王某雪的诉讼请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未尽赡养义务是否继承遗产
未尽赡养义务是否继承遗产?一般来说也是可以分得遗产。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赡养老人的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对没有进行赡养的一方要求少分或者不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
[律师回复] 本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应继份额的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的原则。应继份,是指继承人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应该分得的份额。本条第一款规定了遗产分配的一个总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这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等额的不同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属于这种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必须要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或其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对于这种继承人,应根据其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决定应照顾的界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针对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而言的。这里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本条最后一款规定,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的团结互让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尽赡养义务财产继承可以吗?
未尽赡养义务财产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定继承中,继承份额,一般是同一顺序均等分得,对未尽抚养义务的,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遗嘱继承按照其合法有效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能继承养子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郑老汉与老伴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出嫁后,老两口与儿子阿强、儿媳阿瑛、孙子小固一起生活,一家人关系亲密,其乐融融。但人有旦夕祸福,儿子阿强因肝癌于夏天去世。郑老汉夫妻深受晚年丧子之痛,但令他们稍感安慰的是儿媳阿瑛与他们的关系始终不错,在丈夫去世后仍与二老一起生活,无怨无悔地照顾着老人的饮食起居。
初,阿瑛相中了来京打工的河南小伙子志刚。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在同公婆及自己的父母商量之后,阿瑛嫁给了志刚。志刚“入赘”郑家。婚后,二人与郑老汉夫妇住在一起。底,阿瑛怀孕了,郑老汉夫妻心中别有一番滋味,担心这个孩子的出生会动摇孙子小固在家庭中的“地位”。不知不觉中,阿瑛与老夫妻间产生了隔阂。9月,郑老太太去世后,郑老汉提出让家中缺房住的女儿女婿一家搬过来住,顺便照顾自己的生活,并明确要求阿瑛从家中搬走。和睦的关系破裂了,双方争执不下,气愤难平的阿瑛于12月将郑老汉告上法庭,主张自己对郑老太太的遗产有继承权,提出了对现有房屋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
受理此案后,调查中听取了群众的反映,得知阿瑛再婚前与郑老汉夫妻间关系一直较为融洽。郑老汉的女儿现居住地离家较远,平时很少回家。在日常生活中,是阿瑛较多地承担着照顾老夫妻的义务。在郑老太太生病期间,阿瑛经常在其身边悉心照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本案中,儿媳阿瑛在丈夫去世后,依然与公婆生活在一起,在其婆婆郑老太太生病时,她仍以儿媳的身份对其进行照料,其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赡养人郑老太太的遗产。据此,判令阿瑛继承郑老太太的遗产4间房屋中的2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第一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