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标串标罪追诉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1.行为人的行为对招标者、投标者或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且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十万元乃至更高的程度;
2.行为人非法获取的钱财数高达人民币十万元乃至更多的情况;
3.行为人所中标的项目总金额超过了人民币两百万元;
4.行为人采用威胁、欺诈或行贿等非法手段进行串通投标的情况;
5.虽然行为人的上述涉案金额并未达到刑法中的特定标准,但是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由于串通投标行为,已经受到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实施了串通投标行为的情况;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围标串标罪是怎样的罪名
围标串标罪的刑事责任为: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围标串标罪追诉期从什么时候计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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