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和解了怎么处理
主动依法向受害人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获得受害者的真心谅解,这将有助于在司法审判中减轻罪犯所应承受的刑罚,而非完全免除或不再针对该罪犯进行刑事惩罚。
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文已经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在具有特定情况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能够以诚挚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悔过意愿,并积极主动地向受害人付款赔偿,赢得受害者的谅解从而使双方得以达成和解的话,法官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罪犯从轻的判刑惩罚。
若此案中的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且无其他重大犯罪构成事实,那么法庭也可作出不起诉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批捕后和解还坐牢了吗
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后只是可以从宽处罚,并不代表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行使案件达成和解后仍然可能需要坐牢。除非是存在下列情形,被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的,才不会坐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批捕后和解了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