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生的孩子能做亲子鉴定吗:技术、流程与法律效力解析

最新修订 |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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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确认父母与子女之间生物学关系的一种科学方法,对于没出生的孩子,即胎儿,同样可以进行亲子鉴定。这项技术对于解决家庭纠纷、法律诉讼、遗传病风险评估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未出生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的技术、流程、法律效力以及注意事项。

一、没出生孩子亲子鉴定的技术

1.1 无创产前亲子鉴定(NIPT)

无创产前亲子鉴定是目前最安全、最推荐的方法。该方法通过采集孕妇的静脉血来提取胎儿的游离DNA,与疑似父亲的DNA样本进行比对,从而确定亲子关系。这种方法无感染风险,不会对胎儿和孕妇造成伤害。

1.2 有创亲子鉴定方法

有创的亲子鉴定方法,如羊水穿刺或绒毛取样,通常在怀孕的第二个三月期进行,即16至24周之间。这些方法涉及侵入性操作,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包括感染和流产风险。

二、没出生孩子亲子鉴定的流程

2.1 咨询与预约

孕妇或委托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咨询亲子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的采样方法和鉴定要求,并预约医护上门采集静脉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2 样本采集与送检

男方的DNA样本可以由委托人私下采集,或者与孕妇一同在医护上门服务时采集。采集完成后,由医护将孕妇的静脉血和男方的样本送至鉴定机构,或者选择匿名邮寄的方式送检。

2.3 缴费与实验室分析

根据亲子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委托人需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一旦费用缴纳完毕,实验室便开始进行DNA的提取和比对实验。

2.4 出具鉴定结果

完成无创胎儿亲子鉴定通常需要5至7天的时间,鉴定结果将通过保密的方式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可以选择亲自到机构领取鉴定报告,或者要求将报告邮寄到指定的地址。

三、没出生孩子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3.1 证据属性

亲子鉴定结果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从现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律来看,有条文或权威司法解释表明“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定证据使用。

3.2 司法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若需要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进行司法亲子鉴定。这种鉴定可以用于司法用途,也可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3.3 应用案例中的法律效力

在实际法律实践中,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例如,在继承权纠纷案中,亲子鉴定结果证明了某男子与去世老人的生物学亲子关系,从而帮助该男子获得了合法的继承权。

四、没出生孩子亲子鉴定的注意事项

4.1 选择正规机构

进行亲子鉴定时,应选择具有正规资质和良好声誉的机构。这些机构通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检测设备,能够提供准确的鉴定结果。

4.2 考虑个人情况

每位孕妇的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在选择亲子鉴定方法时,应考虑个人的健康状况、孕周以及对胎儿的顾虑。

4.3 隐私保护

亲子鉴定涉及个人隐私,选择的机构应有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

五、结语

没出生的孩子是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尤其是通过无创产前亲子鉴定(NIPT)这种方法,既安全又准确。在进行亲子鉴定时,选择一个正规的鉴定机构,遵循正确的办理流程,是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亲子鉴定结果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可以用于司法用途,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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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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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或者减少出现规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掩盖医疗事故发生、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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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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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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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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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技术合同认定怎么做?
技术合同的认定主要有几个步骤:第一,向主管部门申请认定通过;第二,相关部门受理;第三,相关部门对于该技术合同进行审核认定;第四,审核通过之后就办理登记该技术合同。这个时候技术合同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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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步骤:
一、 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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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一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在这里提供一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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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步骤:
一、 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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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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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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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一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在这里提供一份样本。
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一般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一般流程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提交下列证件方可进行登记。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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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需要做备案吗?
技术合同需要做备案,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必须要备案,具体的流程应当是由卖方进行用户注册,还有就是网上申报登记之后报送相关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之后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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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的启动方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有两种:
一、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这种方式的启动的前提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而且具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启动的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启动的时间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医患双方没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前。
【适用情形】
1、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的情形;
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此处所指的当事人是指医患双方的一方或双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的情形。
注:以上两种情形还都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等特点,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判定医疗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因此,大多数情形下需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适用条件】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方式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对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不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而是自行协商解决;
(2)由医患双方共同书面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
(3)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
(4)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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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提交下列证件方可进行登记。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应该如何样的
[律师回复]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步骤:
一、 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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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一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在这里提供一份样本。
如何区分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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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鉴定是对各行业或领域中,运用科学理论与技术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活动的总称现实社会中,当事人为举证寻找一些面向社会服务的专门性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业性检测机构进行的专门性鉴定活动等均属于技术鉴定的范畴其特点是在一方的意志下进行鉴定活动;鉴定材料由一方提供而不进行质证;鉴定机构对鉴定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不进行审查鉴定结论一般不进行质证,鉴定人只有权利,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例如电视台焦点访问报道:某男性在南京市、上海市砸三菱空调事件,就是该男性以江苏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为由产生的一个闹剧最后经公安机关侦察,证实该男性以一个坏空调为检验样品获取了该批空调质量存在问题的鉴定结论技术鉴定(科学鉴定)种类包括:
1、行政执法机关委托鉴定;
2、刑事技术鉴定;
3、当事人举证鉴定;
4、法官委托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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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证机关委托鉴定;
7、企业、单位委托进行鉴定并非所有的技术鉴定均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技术鉴定结论可以为企业、单位处理内部纠纷问题、当事人之间、当事人和部门之间协商处理问题、行政处罚等提供科学依据
(2)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就专门性问题委托专门知识人进行检验、分析、评定而从事的的科学活动特点:
1、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委托进行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鉴定材料必须提交法庭确认,鉴定人不得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私自提供的材料;鉴定文书必须符合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鉴定结论接受法庭质证,鉴定人实行出庭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鉴定人作为帮助法官认识争议性专门性问题内在本质的科学辅助人,坚持公正性和科学性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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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亲子鉴定怎么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做亲子鉴定怎么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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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至少有以下几层含义:
1)是与特定事件或案件相关联的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没有具体针对性的科学技术活动。
2)活动的目的明确指向与医疗纠纷有法律上的关系的医疗技术问题。不是纯法律问题,往往也不是纯医学问题,而是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
3)并不单纯是鉴别和判定活动,起码还包括委托活动,离开了委托的鉴定活动就是一般的科学活动,不具有鉴定意义。
4)具有科学性和主观性双重属性,鉴定作为一项科学活动,运用科学知识与技能研究解决特定的科学技术问题,属于科学活动的范畴,但鉴定结论最终只是鉴定人主观世界对客观问题的反映,不仅与鉴定人的科学技术水平,认识自然的能力有关,还与鉴定人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有关,甚至与鉴定人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有关,具有明显的主观属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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