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正常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对于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来说,他们必须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申请离婚后需等待整整三十日,方能领取离婚证书。
2.如果夫妻二人是出于自愿达成离婚共识,他们应该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中,应明确体现出双方均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意愿。
协议离婚所需耗时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即从提交申请之日起。
当事人须满足离婚冷静期的要求,方可在期满后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发起离婚证申请,而该冷静期共计三十天。
如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未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必须具备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法院方能依法予以受理。
此外,只有当确认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才会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双方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户口本。
若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同时提供此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正常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夫妻正常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二)夫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正常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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