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之中,关于非法贩卖和运输危险物品行为定罪判刑的相关条款如下:
首先,该犯罪行为必须已经导致了大规模中毒事件或放射性疾病的爆发以及传染病的广泛传播等严重后果之一;其次,必须已经造成了至少一人以上的重伤或者死亡的悲剧;再者,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数额;最后,如果非法制造、贩卖、储存鼠药如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以及鼠药毒鼠硅等有害物质超过50克,或者饵料数量超过2000公斤,那么就应当判定为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是: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等,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卖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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