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未能做出起诉裁定并非已意味着案件宣告终结且无法再次展开调查取证。
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议,其含义在于当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之人涉嫌犯罪之行为进行深入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并未达到司法认定的程度,或是存在法定的、其他不应受到刑事追责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一项正式决断。
实际上,这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一份终止诉讼程序的权威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一般只有该人不构成犯罪并且相关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候,检察院不起诉就是结案,除非后期有相关新的证据表明构成了犯罪。但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不起诉后公安机关要撤案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