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若房产继承诉讼时效已逾期限,然而尚未超出二十年法定保护期限者,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申诉并请求法院提供司法救济。如诉讼时效已超期二十年,但存在特殊情形者,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予以延展。
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一、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房产继承诉讼时效已逾期限,然而尚未超出二十年法定保护期限者,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申诉并请求法院提供司法救济。

如诉讼时效已超期二十年,但存在特殊情形者,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予以延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房屋纠纷过时效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7****1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转继承时效纠纷是多久?
转继承纠纷发生后,诉讼时效是三年,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当事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其遗产份额可以转给他人继承,如果因为转继承发生纠纷,作为被转继承人,可以去法院起诉,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法院都会受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什么,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有哪些,遗产继承纠纷归谁管?
[律师回复]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有哪些继承法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关于诉讼时效,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权诉讼时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二年的一般规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规定。在诉讼时效内不,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的不予受理。
二、遗产继承纠纷归谁管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
1、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提起继承的诉讼。
3、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之间选择其中一个。
4、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
5、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就此如何适用,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有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最后,我认为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继承失效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是三年,如果遗嘱继承失效,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我国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不过,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方案有较大分歧的,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通过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纠纷仲裁有没有效,遗产继承纠纷仲裁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遗产继承纠纷能仲裁吗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
二、遗产继承纠纷该怎样解决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

2)合法原则。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提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就此如何适用,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有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最后,我认为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房产继承遗产纠纷的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就此如何适用,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有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最后,我认为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房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就此如何适用,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有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最后,我认为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3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律师表示,本案中董乙要求继承的法律时效已过,董乙已丧失要求继承的胜诉权。
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讼。
,马某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马甲、马婷。马某在新中国成立前购买了一处四合院,现市场标价已过亿。马某去世,在家人的同意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马甲一人名下。
后来,李某又改嫁董某,再婚后又生一女,取名董乙。
再婚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四合院里。李某去世,后董某也于因病去世。,董乙将马甲告到大兴区人民,要求确认她对四合院享有继承权及共有权。
马甲则辩称,按照家史及法律规定,董乙和父母无权继承也不享有涉案房屋的遗产份额。
马某去世,四合院由马甲继承所有。至今早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并且母亲当时是认可的,未提出异议。
董乙之父去世,马甲顾念亲情,曾找董乙协商,将涉案四合院中的一间让给董乙住,其他房屋归马甲所有,但董乙不同意。此后董乙未提出异议,直至现在才提出诉讼,因此马甲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8年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案中,马某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就已经开始,且房屋产权已登记在马甲名下。
,马甲与董乙协商时,董乙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犯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董乙应在到期间提出主张,维护其权利,但她直到以后才向主张其继承权。
依据法律规定,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最终,依据《继承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了董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为保护继承权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为了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才保护其权利。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律师表示,本案中董乙要求继承的法律时效已过,董乙已丧失要求继承的胜诉权。
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讼。
,马某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马甲、马婷。马某在新中国成立前购买了一处四合院,现市场标价已过亿。马某去世,在家人的同意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马甲一人名下。
后来,李某又改嫁董某,再婚后又生一女,取名董乙。
再婚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四合院里。李某去世,后董某也于因病去世。,董乙将马甲告到大兴区人民,要求确认她对四合院享有继承权及共有权。
马甲则辩称,按照家史及法律规定,董乙和父母无权继承也不享有涉案房屋的遗产份额。
马某去世,四合院由马甲继承所有。至今早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并且母亲当时是认可的,未提出异议。
董乙之父去世,马甲顾念亲情,曾找董乙协商,将涉案四合院中的一间让给董乙住,其他房屋归马甲所有,但董乙不同意。此后董乙未提出异议,直至现在才提出诉讼,因此马甲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8年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案中,马某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就已经开始,且房屋产权已登记在马甲名下。
,马甲与董乙协商时,董乙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犯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董乙应在到期间提出主张,维护其权利,但她直到以后才向主张其继承权。
依据法律规定,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最终,依据《继承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了董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为保护继承权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为了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才保护其权利。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律师表示,本案中董乙要求继承的法律时效已过,董乙已丧失要求继承的胜诉权。
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讼。
,马某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马甲、马婷。马某在新中国成立前购买了一处四合院,现市场标价已过亿。马某去世,在家人的同意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马甲一人名下。
后来,李某又改嫁董某,再婚后又生一女,取名董乙。
再婚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四合院里。李某去世,后董某也于因病去世。,董乙将马甲告到大兴区人民,要求确认她对四合院享有继承权及共有权。
马甲则辩称,按照家史及法律规定,董乙和父母无权继承也不享有涉案房屋的遗产份额。
马某去世,四合院由马甲继承所有。至今早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并且母亲当时是认可的,未提出异议。
董乙之父去世,马甲顾念亲情,曾找董乙协商,将涉案四合院中的一间让给董乙住,其他房屋归马甲所有,但董乙不同意。此后董乙未提出异议,直至现在才提出诉讼,因此马甲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8年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案中,马某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就已经开始,且房屋产权已登记在马甲名下。
,马甲与董乙协商时,董乙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犯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董乙应在到期间提出主张,维护其权利,但她直到以后才向主张其继承权。
依据法律规定,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最终,依据《继承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了董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为保护继承权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为了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才保护其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产继承纠纷的时效是多久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遗产继承纠纷的时效是多久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律师表示,本案中董乙要求继承的法律时效已过,董乙已丧失要求继承的胜诉权。
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讼。
,马某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马甲、马婷。马某在新中国成立前购买了一处四合院,现市场标价已过亿。马某去世,在家人的同意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马甲一人名下。
后来,李某又改嫁董某,再婚后又生一女,取名董乙。
再婚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四合院里。李某去世,后董某也于因病去世。,董乙将马甲告到大兴区人民,要求确认她对四合院享有继承权及共有权。
马甲则辩称,按照家史及法律规定,董乙和父母无权继承也不享有涉案房屋的遗产份额。
马某去世,四合院由马甲继承所有。至今早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并且母亲当时是认可的,未提出异议。
董乙之父去世,马甲顾念亲情,曾找董乙协商,将涉案四合院中的一间让给董乙住,其他房屋归马甲所有,但董乙不同意。此后董乙未提出异议,直至现在才提出诉讼,因此马甲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8年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案中,马某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就已经开始,且房屋产权已登记在马甲名下。
,马甲与董乙协商时,董乙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犯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董乙应在到期间提出主张,维护其权利,但她直到以后才向主张其继承权。
依据法律规定,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最终,依据《继承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了董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为保护继承权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为了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才保护其权利。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房产继承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此时效为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只要权利人在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的,那么自己的胜诉权才能获得保护。遇到房产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继承法律师表示,本案中董乙要求继承的法律时效已过,董乙已丧失要求继承的胜诉权。
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讼。
,马某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马甲、马婷。马某在新中国成立前购买了一处四合院,现市场标价已过亿。马某去世,在家人的同意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马甲一人名下。
后来,李某又改嫁董某,再婚后又生一女,取名董乙。
再婚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四合院里。李某去世,后董某也于因病去世。,董乙将马甲告到大兴区人民,要求确认她对四合院享有继承权及共有权。
马甲则辩称,按照家史及法律规定,董乙和父母无权继承也不享有涉案房屋的遗产份额。
马某去世,四合院由马甲继承所有。至今早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并且母亲当时是认可的,未提出异议。
董乙之父去世,马甲顾念亲情,曾找董乙协商,将涉案四合院中的一间让给董乙住,其他房屋归马甲所有,但董乙不同意。此后董乙未提出异议,直至现在才提出诉讼,因此马甲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8年后驳回原告请求
本案中,马某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继承就已经开始,且房屋产权已登记在马甲名下。
,马甲与董乙协商时,董乙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犯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董乙应在到期间提出主张,维护其权利,但她直到以后才向主张其继承权。
依据法律规定,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最终,依据《继承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了董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为保护继承权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为了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才保护其权利。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共有产权纠纷,继承权是否受继承时效的限制
[律师回复] 案例:一九六八年王某父亲死时留下六间房屋,王某与兄妹共三人。由于当时工作需要,王某和姐姐到外地去,就对哥哥说,房子留到以后再分。于是这六间房由王某哥哥一人居住。一九八九年王某哥哥去世,由王某的两个侄子住这六间房。现在王某已离休,想叶落归根,回故乡居住,向侄儿要两间房,谁知侄儿说:祖父已死二十余年,这房子一直由我父亲居住,早为我父亲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明确规定,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余年的,不得再提讼。你现在已无权再要房了。评析: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就继承关系来说,王某父亲已故20余年,即继承开始20余年,已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但是,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该纠纷中,王某父亲死后,兄妹三人已讲明父亲留下的六间房屋以后再分,由其哥哥暂住。这说明王某父亲的遗产未作处理,且王某和其姐姐并未放弃继承,应视为他们是接受继承。所以这六间房在未分割前,应属王某兄妹三人共有,该纠纷实际上是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属共有财产的析产纠纷,而不是继承纠纷,故不受继承时效的限制。因此,王某完全有权分得这六间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王某可据此与其侄儿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与姐姐一起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提讼,请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熊联彬童代群
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因此,房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此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1、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什么时间办理继承都可以。
2、但是,如果继承人对继承房产有纠纷,需要到时,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是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起计算,如果一直不知道,最长20年。
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怎样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因此,房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此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提出请求时,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1、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什么时间办理继承都可以。
2、但是,如果继承人对继承房产有纠纷,需要到时,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是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起计算,如果一直不知道,最长20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房产纠纷过时效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