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被暂扣保险赔不赔
若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情况,通常是在暂扣期间被视作无证驾驶而导致的结果。驾驶证被暂时扣留则证明其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这种情况与未取得驾驶证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保险公司自然对此类状况采取拒绝赔偿的策略。实际上,保险公司日常运营中,常常对赔偿申请进行严苛的审核,以期尽可能减少赔偿金额,这也为他们提供了合理的拒赔依据。在此种情况下,如无有效驾照,保险公司将无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驾驶员在持有被暂扣驾驶证的前提下驾车出行,便会被视为无证驾驶行为,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赔付针对此类事故产生的损失。然需注意的是,即使在未获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交强险仍可先行支付赔偿金,随后保险公司有权向驾驶员及车辆所有人追索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车上路如何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被暂扣保险赔不赔”,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