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期买保险给小孩可以吗
子女所获得的保单权益并不归于夫妻间共享的共同资产范畴之内,因此在夫妻选择离婚解决问题之时,他们并未拥有分割这些保单的权利。然而,若是以夫妻共有的财产作保,以由另一方抚养的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的话,则可以通过变更投保人为手段,使另一方得以继续支付相关的保险费用。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补偿其所支付的保险价值,通常以保险单的形式体现。若父母为子女购买了保险,那么这可以被视为一种赠予行为,并不参与到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应该严格遵循《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行为视作一种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在离婚时仅能对现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那些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财产利益,如果已经明确约定由受益人享有,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起诉期间注意什么
1、检查提交诉讼材料,避免错交、漏交、材料有误等情况的发生。
2、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期买保险给小孩可以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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