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带行驶证撞人保险赔不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依法申领驾驶证方可驾车上路。未持有有效驾驶证者无权擅自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然而,如果存在未获驾驶证之人违反法律规定而驾车并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仍应作出赔偿呢?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若驾驶人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其驾驶证已被吊销、撤销或注销,在此种情况下,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通常是指驾驶人从未获取过驾驶证,或者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然而,“驾驶证过期但未被注销”并不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这并不构成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无论驾驶人是因为始终未能获得驾驶资格,抑或是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只要为其机动车购买了保险,便无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究其原因,此类情况主要是由于肇事者自身过错所致,加之其缺乏合法的驾驶资格,自身行为已然违法,故而无法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带行驶证上路怎么处罚的
没带行驶证上路处罚如下:
1、驾驶员提供了驾驶证,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驾驶证一分,处罚完毕后退还驾驶员所驾驶的机动车;
2、驾驶员提供了驾驶证,但在行驶过程中有违法存在,根据其违法行为种类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违法行为一并进行处罚,处罚完毕后退还驾驶员所驾驶的机动车;
3、驾驶人如果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罚。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带行驶证撞人保险赔不赔”,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