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意外保险赔不赔车损
车损险旨在解决特定类型车辆在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时产生的维修需求,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如下几种情况通常无法通过车损险进行赔偿:
首先是车上人员责任险。
其次是车辆整体遭受盗窃而导致的损失,此种情形应申请全车盗抢险的赔偿。
再者,玻璃单独破碎险主要针对的是车辆玻璃的损坏,并不适用于其他部位的损伤。
此外,车辆因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也不在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内。同样地,自燃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也是针对特定风险的保险产品,与车损险的适用场景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以及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授权驾驶人为掩盖事实真相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均不在车损险的理赔范畴之内。
最后,如果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将影响到车损险的理赔结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航空意外保险赔不赔
1、第一种是在有效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2、第二种是在有效期内残疾,给付残疾保险金。
3、第三种是在有效期。
航空意外险间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按3万元的限额给付医疗保险金。航空意外险是非强制险,是否购买自己决定。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有如下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需要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定份额,则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享受受益权。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当需要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得到保险公司允许并批注。
航空意外险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自伤害发生日起180日内,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航意险的保险期限是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不论年龄,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为20元。保险金额包括身故及残疾赔偿20万元、意外医药费赔偿最高2万元(根据实际发生的医药费赔偿)。国内和国际航班的乘客均可购买,赔付标准是一样的。航意险1份起卖,同一名乘客最多可买10份。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航空意外保险赔不赔车损”,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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