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保的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遭遇拒绝赔偿的事宜,若满足特定条件,可以选择申请终止合同,然而这一决定应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判断。若是遭遇拒赔的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确实满足退保的条件,则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退保申请,并依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的期限内收到已经缴纳的保险费用。但是,如果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退保的相关事项,那么被保险人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赔付。”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退保请求的,在投保人收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保险人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保的条件、方式和退还保险费的办法,但是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
二、得了癌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申请仲裁
处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机构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第一百五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得了癌保险拒赔还能退保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