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赔只后能不能继续交
依据现行的保险法规和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申请有所异议并予以拒绝时,被保险人有权决定是否再次递交申请。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重新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详尽且精确无误,并且必须严格按照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条款进行操作。除此之外,被保险人也可选择运用司法程序手段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代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认定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理赔期限届满后重新提出申请,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被保险公司驳回,可以重新提交申请,并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拒赔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一般不可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拒赔只后能不能继续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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