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保险赔不赔
饮酒之后驾车引发事故,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进行理赔处理。依据汽车保险免责条例的相关规定,当意外事故发生之时,驾驶者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保险人将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获得驾驶证,持有未按照规定接受审验的驾驶证,或者驾驶与其驾驶证所记录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二)当驾驶人的驾驶证丢失、损坏、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暂时扣留、暂扣,亦或是分数达到12分的状态下,依然驾驶机动车辆;(三)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没有教练员陪同和指导;(四)处于实习期阶段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中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些车辆上还装载了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剧毒物品、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者驾驶着机动车辆牵引挂车;(五)在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六)未经被保险人许可或同意擅自驾驶其车辆;(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故意制造、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九)使用各类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在无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的条件下,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在无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十)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禁止驾驶该类保险车辆的其他任何情形。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酒驾保险赔不赔”,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