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恋爱花钱分手了可以要回来吗
在恋情缔结期间,男方为女方负担现金开销,在双方决定分手之后,这种金钱上的给予通常是不可追回的。
考量到,恋爱关系中所涉及的财物馈赠往往具有深化情感纽带的特定目的,除非一方以显失公平或欺诈手段得到另一方的馈赠,诸如烟酒、服装、手提包、表款及美容品等等,抑或是为共同用餐或旅游等活动支付的未超越常规人情联系范畴内的消费性开销或生活事务开支,这些行为可被视为普通赠与。
然而,当恋情走到尽头时,赠予方提出索回其所赠送物品的诉求,人民法院则通常不会予以理会与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谈恋爱花的钱不还是否属于犯法
1、如果是对方自愿花钱属于赠与行为,不还不属于犯法。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若是在恋爱期间向对方借钱,则需要偿还。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谈恋爱花钱分手了可以要回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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