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
再次发生问题,当事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私下解决之后是否还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
首先,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不仅仅局限于赔偿方面,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还是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那么责任人同样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赔偿问题的协商并不意味着能够减免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其次,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不能私自解决,否则依旧需承担刑事责任:
1、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
2、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存在显著争议的;
3、与手续不全或者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生碰撞;
4、与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碰撞;
5、由于事故导致公共设施受损的情况;
6、司机未取得相关驾驶证书或者无法显示出有效证件的情形;
7、驾驶员存在酒驾或者毒驾的情况;
8、车辆处于无法自行驶动的状态;
9、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擅自逃离现场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事故系由某一方故意制造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车祸私了后还可以报警吗
车祸私了后还可以报案。“私了”后又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应当立案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如果现场已不复存在,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则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①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同等责任;
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并经两次调解无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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