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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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车祸私了后,若涉及刑事犯罪或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双方争议大、涉及危险物品或公共设施受损等,不能私自解决。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

一、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

再次发生问题,当事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私下解决之后是否还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

首先,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不仅仅局限于赔偿方面,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还是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那么责任人同样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赔偿问题的协商并不意味着能够减免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其次,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不能私自解决,否则依旧需承担刑事责任:

1、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

2、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存在显著争议的;

3、与手续不全或者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生碰撞;

4、与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碰撞;

5、由于事故导致公共设施受损的情况;

6、司机未取得相关驾驶证书或者无法显示出有效证件的情形;

7、驾驶员存在酒驾或者毒驾的情况;

8、车辆处于无法自行驶动的状态;

9、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擅自逃离现场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事故系由某一方故意制造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车祸私了后还可以报警

车祸私了后还可以报案。“私了”后又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应当立案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如果现场已不复存在,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则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①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同等责任;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并经两次调解无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私了之后再出问题还有责任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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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赔偿问题
车祸的赔偿问题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定的。首先就是原件,基本案件关于医疗费发票等其他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这样做第一个是为了增加证明力,第二呢也是为了方便法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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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私下达成工伤赔偿协议之后,劳动者可否再要求补足差额
[律师回复] 协议有效的,不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规范对当事人具有强行性,在允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又作出许多强制性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该协议具有私法性的一面,但又受公法的约束。
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什么情形出,如果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出,工伤职工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益是有所认识,双方进行协商的过程,是各自综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博弈的过程,对预期的风险都应当有预判能力。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应当有效,反之则无效。协议有效的,不可以反悔。
江苏省高级人民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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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车祸赔偿问题
无责任车祸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理解:无责方的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完全没有责任,那么这一方不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若是对无责任车祸赔偿问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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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什么情形出,如果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出,工伤职工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益是有所认识,双方进行协商的过程,是各自综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博弈的过程,对预期的风险都应当有预判能力。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应当有效,反之则无效。协议有效的,不可以反悔。
江苏省高级人民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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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不私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对方不私了的,只能解决
私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肇事车辆自行撤出交通事故现场后,驾车逃离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应记清对方的车号、车型,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或到事故发生地的交通支队报案。

二,“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现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

三,及时就基本事实及责任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协议书》自事故双方填写后即生效。填写《协议书》时,双方都应查验对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填写赔偿协议内容时,应注明是否当场赔付。一方如同意为另一方修车,一定要填写具体日期。当事人手中没有《协议书》,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有条件的也可以用相机拍照,对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以及当事人之间要签字,共同确认。从民法上来讲,这是一种合同,是协议书。对双方是个制约避免事后突然反悔,也可为今后产生纠纷,向提讼留存相关证据。对赔偿权利人而言一定要“不防君子防小人”有些肇事司机失信,只要现场糊弄过去就再也找不到人,打手机不接,家里电话是假号,为几百元的修车费把受赔偿权利人折腾个够,得不偿失。

四,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要慎用“私了”,除非机动车驾驶员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或者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否则到保险公司索赔可能会遇到麻烦。

五,如果是受损车后果轻微的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最好积极到保险公司理赔,或自己一次性赔偿,早赔晚赔都免不了。但是,赔偿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在“私了”的交通事故中,由于事故现场双方签订的“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并没有车被撞了什么部位,详细的车损情况,一些车辆被撞的司机也有借机在修车时玩“猫腻”,明明被撞了保险杠却借机把其他部位也带手修一下,这无形就加大了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六,还有如果肇事车没有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就不会定损,这样就有可能由当地有资质的价格事务所来定损,修理厂修理,他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定损时或修理时过程与环节也应多加关注。
最后,私了后不执行的,受害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私了后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私了”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而又到交通队要求处理的,交通队虽然可以受理,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只能以《协议书》记载的事实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并据此应当事方共同申请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交通队不再受理。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受害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该院审理的这类案件看,主要有几种类型:
一是肇事司机失信,只要现场糊弄过去就再也找不到人,打手机不接,家里电话是假号,为几百元的修车费把受损车主折腾个够。

二,由于事故现场双方签订的“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如果没有车被撞了什么部位,详细的损伤情况,一些车辆被撞的司机就借机在修车时玩“猫腻”,明明被撞了保险杠却借机把其他部位也带手修一下,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第三种情况是事故双方在保险公司评估的车辆修复款和实际修车款上出现争议。
第四种情况是被撞车主因为事故不仅要付出修车费用,还可能带来误工费、通讯费、打车费等等,但是这些费用是否该由肇事司机承担、如何承担?双方也容易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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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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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怎么谈赔偿问题
如果你遇到车祸,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立即报警。警察将到场调查事故,制作事故认定书,这对于确定责任方和赔偿金额非常重要。在确定了责任方和赔偿金额后,你可以开始和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谈判赔偿。若是对车祸后怎么谈赔偿问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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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私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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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怎么谈赔偿问题
处理车祸赔偿前,首先要确定责任,这得靠交警事故认定书。受害者要把医疗凭证、诊断书、误工证明这些都准备好。赔偿包括医疗、工薪、护理、交通食宿、营养这些费用。伤残还有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要是死亡了,那就有赔偿金、丧葬费。谈判的时候要冷静,把自己的权益好好说说,也理解理解对方,尽量商量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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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口头协议有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祸私了口头协议有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严格来讲口头协议不是没有效力,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这就是有效地。
2、只不过从实践来讲口头协议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口头协议说完即逝,不好证明发生过的事情。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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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一死一重伤可以私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交警队立案侦查;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酒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交通肇事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对于构成犯罪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四条第
(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亡六人以上。
第九条 各省,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就不可能私了、自治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构成犯罪的,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死亡三人以上;(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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