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五个月了怎么还在公安机关
若欲获取案件信息,应首先联系相关调查机构进行咨询。一般而言,刑事案件通常需经历约七个月的一审判决时间跨度,若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则可申请最长五个月的延期;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可最长延长至六个半月;而在法院审判阶段,可根据情况最高延长六个月,此乃常规情况下所允许的最长时限。于刑事案件而言,几乎无一例外地必须历经三个重要环节——那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侦查阶段,以及由检察院展开的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的审理阶段。对于刑事拘留之情形,其发生于案件的侦查阶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最长拘留期为37天,如未能在此期间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紧接着便进入逮捕阶段,通常延长期限为两个月,但亦可依照实际需求适度延长;随后案件将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期限通常为一个半月,然而确因特殊原因,可退还公安机关两次处理,每次处置以一个月为限;
最后直至法院审理阶段,一般情况下,该审理周期应保持在三个月以内完成,然若涉及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可能判处死刑者,可再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案件能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五个月了怎么还在公安机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